标题: 关于海南省第一批扶贫产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关于规范扶贫产品认定的要求,经市县区扶贫办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进行审核认定,省扶贫办复核确认,国务院扶贫办备案,形成《海南省第一批扶贫产品目录》,现以予公告。 海南省第一批扶贫产品目录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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