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根据我办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农村电子商务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评估》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农村电子商务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评估
(二)项目内容
评估海南省农村电子商务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现状,总结经验做法及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高质量快速发展。
(三)经费预算
35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承担单位在整个评估工作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范围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具备开展评价评估、社会调查、研究咨询的相应业务范围。
申报单位在考核、评价评估等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的业绩,较为熟悉海南农村电子商务方面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递交项目申请书,附上项目评估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评估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报价表等。请将上述申报资料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加盖公章,一式八份直接送至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社会扶贫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楼)。上述申报资料刻盘1份,装入上述其中一个文件袋一并报送。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
(四)我办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上旬。期间,我办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三)本项目由我办社会扶贫处李小姐负责联系,联系电话:0898-6536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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