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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海南省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做大做强乡村产业发展研究邀标的公告

索引号:00817441-9/2022-88294 分  类: 发文机关:省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2022-07-01 16:57 文 号: 发布日期:2022-07-01 16:57 主题词: 时效性: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海南省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做大做强乡村产业发展研究邀标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海南省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做大做强乡村产业发展研究”工作公开邀标。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做大做强乡村产业发展研究。

二、项目内容

通过文献收集、实地调研、专家访谈等方式开展海南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研究,形成《海南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发展综合研究报告》、《海南省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做大做强乡村产业总体实施方案》海南省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做大做强乡村产业意见建议》各1份。

三、经费预算

预算金额35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承接单位在编制工作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资格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3)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证明)

(4)具备以下业绩或条件的单位优先考虑:曾为国家部委或我省省级部门在农业领域提供规划编制或政策咨询服务,取得高质量成果;熟悉生态农业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对海南农业基本情况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具有农业领域高层次知名专家学者或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组成的编制团队,专业搭配合理、分工明晰,能形成较强的工作合力;单位具备工程咨询专业资信乙级(含)以上资质(服务专业包括农业、林业)或单位为农业农村部所属的科研机构等。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递交申请材料,内容主要包括: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编制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5.编制方案(主要包括编制思路、内容、方法、成果简介、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

6.相关业绩及荣誉证明(证明材料为委托合同或成果文本、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7.良好商业信誉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加盖单位公章,用密封文件袋报送至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开发资金项目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附楼402室)。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7日。

(四)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乡村振兴局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六、其他事项

(一)省乡村振兴局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二)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上旬至2022年8月下旬(合同签订之日起,40内提交成果)。期间,省乡村振兴局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编制,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四)本项目邀标遴选由省乡村振兴局开发资金项目处负责,联系人:陈姬,联系电话:0898-65329003

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邀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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