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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遴选“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绘就海南乡村振兴新画卷”中央全媒体采访行活动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00817441-9/2023-06413 分  类: 发文机关:省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2023-12-13 09:20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12-13 09:20 主题词: 时效性:

关于遴选“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绘就海南乡村振兴新画卷”

中央全媒体采访行活动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宣传海南建设和美乡村工作成效,拟在全省开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绘就海南乡村振兴新画卷”中央全媒体采访行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单位承办项目服务工作。

一、项目名称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绘就海南乡村振兴新画卷”中央全媒体采访行项目。

二、项目内容

组织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以及知名网络博主,深入市县乡村一线,通过调研采访、视频摄制、新闻报道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呈现我省建设和美乡村的做法和成效。

项目拟于2023年12月底前启动,2024年1月底前完成。

三、经费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4.68万元(大写肆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及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遴选方式

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重点考虑资质、经验及报价,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择优遴选

五、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资格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3.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证明。

4.专业经验丰富,具有政府部门有关项目承办经验的、特别是承办过类似大型采访活动的中央媒体单位优先考虑。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5.投标方案(主要包括参加采风活动媒体名称、调研采访地点、媒体报道发布平台、经费预算等);

6.相关业绩及荣誉证明(证明材料为委托合同或成果文本、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7.良好商业信誉证明(复印件)。

(二)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用密封文件袋报送至海南省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大楼926办公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编制,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三)报送日期

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68495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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