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办包括部门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省老促会办公室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项目
(一)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4年预算安排2897.07万元。
(二)住房补贴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性专户中安排给单位,用于住房补贴的资金。2014年预算安排1.06万元。
二、支出项目
(一)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4年预算安排659.2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4年预算安排392.6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2014年预算安排13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4年预算安排131.54万元。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4年预算安排2238.9万元。其中:
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4年预算安排238.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宣传、检查调研、统计监测、联手扶贫工作、雨露计划培训、绩效考评、老区工作、扶贫志、工会活动等工作。
发展建设类:指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在专项业务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2014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革命老区村庄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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