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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6-17 17:46
  • 来源:

海南省财政厅文件

琼财农〔2019〕434号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县(不含三沙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37号)、省扶贫办《关于2019年度中央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测算分配方案的函》(琼扶办函〔2019〕103号)和省民宗委《关于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琼族函〔2019〕68号),现下达你市县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9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类05款。

各市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密围绕《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关于规范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8〕70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要切实加大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占比,健全减贫带贫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产业增收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要全力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完成年度支出进度目标,防止资金沉淀浪费;要认真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压实绩效管理责任,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要全面落实公告公示要求,利用动态监控平台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筑牢资金安全底线。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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