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专题 > 教育实践活动专题 >  活动简报

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6期)

  • 发布日期:2013-08-02 11:14
  • 来源: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第6期)

省扶贫办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编                                              201381

编者按: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召开后,办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动员,统筹部署,创新方法,确保“规定动作”抓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全力打造活动“亮点”,切实打牢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基础。

 

创新方法、打造亮点,全力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一、参观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现场,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信心和决心

根据办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722日至23日,办党组组织本办处以上领导和各市县扶贫办主任参加了在定安县召开的“全省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现场会”,实地参观了定安县“整村推进示范村”——定城镇水冲坡村和龙湖镇居丁村,参观了定安县扶贫示范基地,听取了定安县扶贫办“整村推进”扶贫典型经验发言,聆听了省办吴井光主任所作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报告。会后,各处领导将现场会的精神传达至全体党员干部再次切身感受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从群众出发就好办”,亲身体会到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提高群众工作本领,才能切实保证贫困群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才能保证我们的扶贫开发事业长足发展,从而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信心和决心。

二、建立扶贫工作联系点,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群众性和实效性

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探索我省扶贫开发新路子,实实在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干部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从而进一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群众性和实效性。722日,办党组经研究决定,办机关党员领导班干部建立扶贫工作联系点。确定处以上领导的联系点;规定非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也要订出计划,深入贫困地区,与群众交流思想,全面掌握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关心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明确建立群众联系点的“三大工作任务”;要求“办、处领导原则上每月要下联系点一次,非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每月至少要下乡与群众交心座谈一次”,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心声;要必须坚持“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的原则,确实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来,每年为联系点解决实际困难不少于2件;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树立榜样。

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731日,办党组在值“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实地到海南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参观队史馆、聆听英雄事迹报告、观看 “海上打击‘越南海盗’”(“1·8”案件)的影片、登舰观摩海警官兵的海上生活、战斗场面。从而进一步了解当代军人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压倒一切敌人和困难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对生活和革命事业前途充满信心的革命乐观主义;严守纪律、自我牺牲、顾全大局、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德等。进一步增强全办党员干部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第七督导组、省纪委第三派驻组。

送:办领导。

发:机关党委、机关各党支部。

(共印20份)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