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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发布日期:2020-08-27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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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部门概况………………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5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5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5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5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5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5
第三部分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3

第一部分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办发〔2019〕46)规定,省扶贫办为主管全省扶贫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
    省扶贫办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扶贫工作、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扶贫工作、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省委脱贫攻坚战督查组办公室、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本省各阶段农村贫困人口和国定贫困县(市)、深度贫困村扶持标准,研究提出贫困县退出机制。
    (四)协调拟订省扶贫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分配方案,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资金的审计工作;指导扶贫、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贫困 地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扶贫项目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协调推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牵头建立脱贫长效机制。
    (六) 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活动,组织协调 省直机关、中央驻琼单位、企事业单位、军队和社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业帮扶本省国定贫困县(市)的工作。
    (七) 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检查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
    (八) 加强全省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九) 指导全省贫困 地区开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扶贫搬迁和深度贫困村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
    (十) 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合作; 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十一) 负责全省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
    (十二) 协调推动全省贫困 地区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
训工作, 制定扶贫干部培训计划。
    (十三)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十四)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本级
    (二) 海南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681.0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86.55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增一次性项目。年初结转结余43.13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9.77万元,减少18.47%主要是年度预算资金支付率提高。年末结转结余217.16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174.03万元,增长403.50%,主要原因是2个一次性项目未结算,尾款跨年度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3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7.8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6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74万元,占27.75%;项目支出3947.15万元,占72.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5681.0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86.55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增一次性项目。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3.1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9.77万元,下降18.47%。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17.1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长174.03万元,增长403.5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1.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6.55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增一次性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1.0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68.79万元,占2.9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2.85万元,占比0.9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151.95万元,占90.6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0.29万元,占比1.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37.89万元,支出决算为546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6.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够精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3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够精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业年金相关制度变化,导致结余。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放离休老干部死亡抚恤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56万元,支出决算为5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够精准。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66.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市县党委政府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导工作经费开支。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08.49万元,支出决算为412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4%。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7.96万元,支出决算为8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发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放新增人员住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1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5万元,支出决算为2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34.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人参加境外培训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1.33万元,占47.34%;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1.37万元,占4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占5.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33万元。全年参加境外培训2次,因公出国(境)2人次。开支内容:2人分别到南非和巴西参加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南非农村改革与减贫模式培训”、“巴西减贫模式培训”,开支费用11.33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增加11.33万元。主要原因是2人参加境外培训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燃油、维修及保险等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减少1.29万元,减少10.19%。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辆日常保养,减少维修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0.64万元,增加106.67%。主要原因是迎接上级检查等公务接待次数增多。
    国内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56人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省扶贫办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06147.6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8.89%。 
    省扶贫办部门共组织对“扶贫专项资金”等6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资金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有力、部门履职效果较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省扶贫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6147.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各项绩效指标评价的结果,反映出部门整体支出、收入、执行及调整的部分事项安排合理,在投入、过程、产出、工作成就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项目总评分为96.6分。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省扶贫办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18.09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100.49万元,增长46.3%。主要原因是:一是编制人数增加8人;二是脱贫攻坚战工作任务加重,工作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省扶贫办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从车辆种类说明:有轿车1辆,越野车3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有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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