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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纪委通报六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 发布日期:2018-08-2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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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纪委通报六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发挥扶贫领域违纪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近日,东方市纪委就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处的六起失职失责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一、 板桥镇苏恒宣等 3 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问题。 
      

    2018 年 6 月, 板桥镇副镇长苏恒宣、白穴村驻村干部符玉兴、麦利学等 3 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 对市纪委第二扶贫督查组反馈白穴村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漏评错退” 入户 调查表归档混乱、 部分扶贫手册填写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导致省委脱贫攻坚战第八督查组在我市进行扶贫工作检查时,仍发现白穴村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严重不到位, 扶贫手册填写不完善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 造成不良影响。2018 年 8,月, 苏恒宣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组织处理;符玉兴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麦利学受到政务降低岗位等级( 降两个工资薪级)处分。

 

    二、 市民宗委原主任黄达在扶贫项目建设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扶贫资金浪费问题。

 
    2016 年 6 月 至2017 年 5 月 期间, 时任民宗委主任黄达在负 责全市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产业项目 建设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前期没有对项目 可行性进行充分调研, 项目 存在选址不合理、质量有缺陷、 缺少配套设施及技术支持等问题,部分项目 完全闲置或没有充分发挥效益, 扶贫发展资金浪费严重, 造成不良影响。2018 年 6 月 ,黄达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三、 三家镇原党委书记林冰等 4 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 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2017 年, 三家镇原党委书记林冰、 镇长符天杰、 副镇长符敏及扶贫站站长符业权等 4 人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 对三家镇扶贫投资协议的履行特别是扶贫资金的管理、 使用和支配监管不力, 导致政府投入的 100 万元产业扶贫资金被合作公司挪作他用, 造成不良影响。 2018 年 6 月,符业权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政务记大过处分; 符敏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政务记过处分;2018 年 7月, 市纪委对林冰、 符天杰 2 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违纪款已全部追回。

 

    四、 八所镇主任科员符子昌在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五、 八所镇皇宁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卢运高在审核低保对象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7 年, 八所镇皇宁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卢运高在对低保对象审核工作中履职不力, 没有及时上报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朱某、卢某有关情况, 导致居住在两层楼房的朱某、 正在建造两层楼房的卢某继续享受低保政策, 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 年 4 月, 卢运高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 天安乡布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符文泽在扶贫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问题。
    

    2015 年至 2018 年期间,天安乡布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符文泽在扶贫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 对2015年该村刘某等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 没有对脱贫成果继续巩固, 导致刘某等6户贫困户因病返贫;2017 年, 在该村贫困户符某住房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作出符某脱贫退出的错误决定;在扶贫工作中没有因户 施策, 导致天安乡 政府发放布套村贫困户的猪苗因部分贫困户 缺乏养殖技术,发生猪苗在短时间内死亡的情况, 造成扶贫资金的浪费。2018年5月,符文泽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反映了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作为侵害了 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东方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这些党员干部被严肃问责,体现了 市委市政府压实扶贫工作责任,落实权责对等、失责必究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帮扶责任人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和贫困户拉家常,定期了解帮扶情况。全市各级帮扶责任单位要结合即将开展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大比武”活动, 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人员对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特别是要切实抓好新版扶贫手册填写工作,确保扶贫手册、帮扶责任牌与国家扶贫开发系统的内容一致,以扎实的工作迎接观摩团的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紧盯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监督、敢于问责,进一步加大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力度,及时查处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2017 年, 八所镇主任科员 符子昌 在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职, 未组织深入核查低保户 财产变化状况, 对整体生活条件好转, 已经超出农村低保标准的 15 名 低保户 没有及时上报剔除,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未组织深入核查低保户 人口 变化状况, 对已经死亡的低保对象没有及时上报剔除, 导致 3 名 已死亡低保户 家属继续领取低保金, 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5259.5元。 2018 年 5 月 , 符子昌同志受到党内警告、 政务记过处分。 违纪款已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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