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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6-19 10:3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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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挥 部 文 件

琼脱贫指20184

                                    

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

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

有效衔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省委脱贫攻坚战督查组: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反馈,我省一些市县、乡镇和村对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理解不全面、有偏差,两者互不衔接,甚至割裂开来,导致一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以下称“三保障”)没有落实的农村低保对象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登记确认并进行帮扶,这是“漏评”的突出表现。因此,各市县应抓紧把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列入当前集中整改的重要内容,确保今年6月底前列出具体整改计划,按规定时间整改到位。

一、正确认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组合拳的重要意义

农村低保制度是国家对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村困难群众提供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扶贫开发政策是国家通过政策帮扶,促进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阶段性战略部署。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分别承担着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帮扶困难群众摆脱贫困的重要任务,功能不同但相互补充,共同服务于农村贫困人口。各市县必须正确理解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通过贯彻执行农村低保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吃饭穿衣;通过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政策,保障困难群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二、明确对象衔接的办法,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一)对象衔接的办法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排查,将其中两类人员纳入低保范围。一是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政策帮扶脱贫;二是因残疾、重病或遭遇其他急难事件等导致刚性支出增大、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是指农村五保户、农村孤儿)进行排查,按下列情况区别处理如下:

一是尚未解决“三保障”问题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进行帮扶。二是单独纳保的重度残疾人且住房被鉴定为危房的,可整户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进行帮扶。三是登记在一个户籍本上,但实际未共同生活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应先由公安部门按实际情况调整户籍人口后再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进行帮扶。四是子女有完全赡养能力的,父母不应被纳入低保或建档立卡范围进行帮扶。五是无户籍但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先由公安部门为其办理户口,再按实际共同生活人口计算其人均收入后再确定是否纳入“三保障”。

3.实行农村人口大排查,对于符合低保和建档的人群全部纳入低保或建档立卡,不漏11户。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前提条件是要把既不在“档内”也不在“保内”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纳入制度覆盖范围,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漏评”、“漏保”,切实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民政协管员的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随时发现、随时纳入低保和建档立卡范围。要重点关注脱贫出列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动态调整退出的家庭,家庭内有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孩子就学,有住房安全隐患的以及遭遇灾祸和意外事件的家庭。

(二)对象衔接应坚持的标准

1.坚持实事求是,有多少纳多少。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是一个长期动态调整的过程。各市县要按照省委刘赐贵书记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准识别,坚持标准不降低、不提高,坚持走已有程序。既要坚决杜绝人情和关系对精准识别的不良影响,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和低保对象清退出去,又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发现和精准识别工作,坚决防止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因为干部的粗枝大叶和不作为、不担当而未能纳入低保和建档立卡范围。

2.防止“宁宽勿漏”,既不能漏1人,也不能多1人。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条件,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审核审批工作。不得因为担心“漏评”、“漏保”,擅自放宽准入条件,或不按程序,随意扩大低保和建档立卡范围。

三、落实政策衔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三保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办法》(琼府办〔2017112号)精神,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的“三保障”政策待遇。各市县要扎实推进政策落实,做到标准相同、政策兑现的时间节点相同(危房改造按计划完成)。

(一)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省教育厅要指导各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会同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同步推动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特惠性补贴发放工作,做到按时、足额全面发放,确保不漏一人。市县教育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控辍保学工作。除重度残疾等无学习能力外,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应全部劝返,贫困残疾学生应安排随班就读、到特教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确保没有一人“因贫辍学”。

(二)落实基本医疗保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指导市县卫计部门统一全省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标准和费用结算程序。确保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在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兜底保障等5方面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同等待遇,并在县、乡镇两级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同步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三)落实住房安全保障。省住建厅要会同省民政厅指导各市县编排2018-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危房改造计划。各市县民政部门要会同危改责任单位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住房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专业鉴定,确定是否是危房以及危房等级,确定危改对象,建立起详细的危改台账,编排具体的危改计划,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四)建立“三保障”台账并定时更新。乡镇政府要以教育、医疗、住房安全保障为重点,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三保障”情况台账,务必做到人口、收入、医疗、教育、住房等数据准确,并于每月5日前定期更新,分别报送至市县扶贫办、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委、住建(房管)局。市县扶贫办和民政局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分别建立本市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三保障”总台账。

要激发农村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脱贫增收的内生动力。注意调动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农村低保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产业扶持、投入项目和资金,培育其发展生产和务工就业的基本技能,激发其脱贫增收的内生动力,努力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防止低保“一兜了之”。

四、落实管理衔接,建立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

建立市县党委政府统筹、乡镇党委政府抓落实、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帮扶联系人全程跟踪的工作机制。

(一)各市县党委政府要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当前扶贫工作的重点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三保障”工作。

   (二)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各项任务。乡镇政府要全面准确地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三保障”基础信息台账并逐月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组织力量定期走访、筛选对象,对符合条件拟纳入建档立卡户或低保户的,应及时审核,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名单上报市县扶贫办或市县民政局。要确保各个工作环节和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人员的帮扶服务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做到处处留痕,出现问题,责任倒查。

   (三)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牵头职责并做好兜底纳保工作。扶贫部门应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纳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零漏评”。教育、卫计、住建(房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三保障”工作。

   (四)帮扶联系人应准确掌握帮扶家庭教育、医疗、住房情况,并对“三保障”落实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扶家庭“三保障”未落实的,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帮扶联系人对帮扶家庭“三保障”问题未解决又不登记纳入导致漏评的,追究其责任。

    五、坚决查处“人情保”、“关系保”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深入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由省民政厅在全省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为重点,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县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

各市县要把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内容纳入扶贫宣传培训体系,举办业务培训班,对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开展专题培训。各市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基层政府便民窗口、公园广场、医疗机构、村(居)委会公示栏,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确保各级干部准确把握衔接政策,贫困群众了解衔接政策。

                          

                          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

                        (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代印)

                                2018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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