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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专题辅导报告,主要内容来啦!

  • 发布日期:2021-05-3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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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2021年海南自贸港大讲堂(第五场)在海口举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受邀,作了题为“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报告。省委书记沈晓明,省委副书记李军等现职省级领导参加学习。

讲座中,陈锡文从我国“三农”全局的高度,围绕明确乡村功能定位、更好发挥乡村应有功能,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加快化解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三个方面,对如何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讲解。

报告联系实际、视野开阔、内容丰富、论述透彻,紧密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的“三农”实际,深入浅出分析了海南农业农村的特色和优势,为不断提高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开拓了思路。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努力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开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三农”工作新局面。

大讲堂以视频形式开到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

2021年5月29日上午,在省人大会堂(主会场)举行的2021年海南自贸港大讲堂(第五场)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作题为“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专题讲座。海南日报记者宋国强摄



专题讲座主要内容

在“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专题讲座中,陈锡文从三个部分展开:


一是明确乡村功能定位。

要发挥乡村三大功能,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提供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二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从耕地、建设用地两方面推进。

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包括三点,即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出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入股;土地托管、代耕和购买社会化服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包括四点,即把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收益量化到每个成员;关键是确认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明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共有制经济组织;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不同于企业。

村民自治体制体系建设从多方面推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解决乡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强对乡村居民的法治教育、公德教育。


三是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化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

要着重处理好两个问题,即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重要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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