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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 发布日期:2020-05-09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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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乐东县扶贫办原副主任杨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6年10月至12月,时任县扶贫办副主任杨喆,在分管物资采购、培训等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职,在将2016年县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工作委托给培训机构承办之后,未及时审核培训课程,没有及时跟进监督,且在对该培训项目进行验收时,未认真审核培训机构课程设置,便通过审核并支付相关培训费用,致使培训内容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培训未达到预期目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时,杨喆还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批报账材料不认真把关,致使在报账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违规审批报销3.16万元伙食补助费问题。2020年1月,杨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乐东县利国镇抱新村党支部副书记潘昌良在危房改造中收取好处费问题。2015年11月,乐东县利国镇抱新村党支部副书记潘昌良在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收取申请办理危房改造指标农户“好处费”共计18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2月,潘昌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1800元已退回群众。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看似涉案金额不大、违纪人员职级不高,实则危害极大,啃噬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危害性,认真汲取教训,深入反思警醒,坚决与扶贫领域腐败行为和不良风气作斗争。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以“一天当三天用”的干劲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狠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七项机制”的落实,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来源:椰网

  记者:陈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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