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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 发布日期:2020-06-15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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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力度,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强有力的纪法保障。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中和镇高第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其彪等人违规私分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经查,在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时任中和镇高第村党支部书记王其彪主持召开高第村“两委”班子会议,通过并实施了“两农户平分一个危房改造指标补贴款”的错误做法,致使本该13户农户所得的2015年度危房改造补助款27.3万元被一些未获得危房改造指标的农户平分,一些村“两委”干部也参与平分补助款。其中,20162月至7月期间,中和镇高第村党支部委员羊华英违规分得1.03万元,中和镇高第村党支部委员朱建国违规分得1.05万元。20199月至11月,市纪委监委决定分别给予羊华英、朱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其彪虽未参与分款,但主持会议研究平分补助款并付诸实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兰洋镇头竹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林永全弄虚作假,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金、五保金问题

  经查,20086月,兰洋镇头竹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林永全在明知该村村民张亚停死亡的情况下,未将张亚停的户口注销、上报核销其低保户,而是擅自将张亚停的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低保金存折交给该村村民张庆辉使用,导致张庆辉违规领取张亚停20087月至201410月的低保补助金9216元。林永全还弄虚作假,操纵张庆辉冒用张亚停身份、户籍信息申请五保户获批,导致张庆辉违规骗取五保户补助金19400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1115日,兰洋镇党委给予林永全党内警告处分。


三、峨蔓镇长荣村党支部委员、监督委员会主任王嘉列隐瞒家庭人口和家庭收入、骗取扶贫资金问题

  经查,20161月,省扶贫核查小组和峨蔓镇政府工作人员到长荣村委会长荣村民小组对困难家庭入户核查时,该村党支部委员、监督委员会主任王嘉列不如实向核查组提供本人家庭情况,故意隐瞒家庭人口和家庭收入,造成核查组错误的将其家庭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帮扶,先后违规领取帮扶资金22947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1121日,峨蔓镇党委决定给予王嘉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暴露出全市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对党的扶贫政策把握不准,乃至弄虚作假、侵占群众利益、蚕食群众“救命钱”等严重问题,直接影响全市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的精准到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勇于担当,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通报强调,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拿出“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不折不扣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坚决防止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沦为少数人的“唐僧肉”,确保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惠及贫困群众。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持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和部门,要坚持“一案双查”,层层倒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持续释放“敢动扶贫奶酪必严惩,工作敷衍塞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从严查处,为全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来源:儋州市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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