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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信息2018年第3期(总第3期)

  • 发布日期:2018-09-12 11:53
  • 来源:

脱贫攻坚信息

 

2018年第3期

(总第3期)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编者按:打赢脱贫攻坚战,产业扶贫是决战决胜的关键因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安徽省全面推广的“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很好地解决了“谁来带、怎么带、带什么”的问题,对我省实施产业扶贫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安徽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

 

为解决产业扶贫“谁来带、怎么带、带什么”的问题,安徽省近日制定了《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广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产业模式,通过“育主体、强联结、促融合”,努力实现可持续增收脱贫。

一、大力培育带动主体

一是加快发展各类园区。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区、科技园、创业园、田园综合体、休闲农业及现代林业示范区等园区建设,将园区提升与贫困户增收紧密联系,构建园区企业带贫减贫激励机制,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入股,带动贫困户更多分享园区发展成果,围绕产业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建设一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就业扶贫基地,完善相应的生产经营设施,将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贫困村、贫困户并租赁经营,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获得分红和租金收益,确保产业就业扶贫基地长期发挥作用。

二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带动效果好的本土龙头企业,建立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兴办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农村电商等,带动贫困地区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开展招商引资,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具有带贫减贫作用的经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龙头企业优先给予支持和奖补;加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认定一批符合条件、带贫减贫效果好的扶贫龙头企业,鼓励支持扶贫龙头企业积极带动和服务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并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三是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个农民合作社,并吸纳一定数量的贫困户入社或带资带地入股;鼓励能人和返乡下乡人员牵头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鼓励支持贫困户抱团通过农民合作社实际参与产业发展,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乡镇“一站式”公共服务中心、贫困村村级服务站点。加大对贫困县示范合作社评定支持力度,把吸纳和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并向深度贫困县倾斜。

四是大力培育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加快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适当扩大种养(经营)规模,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山塘、水面,优先吸纳和安排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经营务工。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回村创业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实行离岗后保留人事关系、保留基本待遇,将带贫减贫效果明显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作为服务重点,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

二、全面强化利益联结

一是强化订单联结。鼓励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优先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合同,对于有产品销售需求的贫困户,鼓励各类主体与贫困户签订长期购销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推广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等带动方式,积极收购贫困户待销产品,鼓励各类主体以返利的方式让贫困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

二是强化劳务联结。鼓励支持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务工就业,划出部分片区、设施设备分包给贫困户参与经营管理,实行“保底工资+超产分成”的分配方式,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

三是强化服务联结。鼓励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品种技术、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烘干加工、仓储物流、贷款担保等服务,实行服务费用优惠或免收。

四是强化租赁联结。鼓励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优先流转、托管或租赁,实行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方式,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支持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兴建、购置生产经营设施设备,以优惠价格租赁给贫困户。

五是强化股份联结。鼓励贫困户以土地、山场、水面等资源经营权,自有设施设备,折股量化到户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到户资金、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等入股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

三、着力带动增收脱贫

一是带动结构调整。鼓励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特色种养业。鼓励支持更多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一村一品”建设,指导贫困村选准做强优势主导产业。鼓励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加强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鼓励支持贫困地区依托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包装、运输、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将贫困户融入产业链条,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是带动就业创业。积极搭建贫困户与各类园区和新型经管主体带动对接平台,支持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创造就业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务工就业,对与贫困人口签订劳务协议、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带动主体,鼓励支持各地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创业基础好、能力强的返乡下乡人员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带动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务工就业。

三是带动资产收益。统筹财政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聚焦投向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其中已经形成设施、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承接、租赁和运营管理,以及吸收贫困村、贫困户自有资本入股。

四是带动融入市场。通过各类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发挥辐射作用,带动贫困群众增强市场意识,充分运用自身劳动力、资源、资产,通过发展产业、就业创业、资源资产租赁、农产品销售、投资入股等方式进入市场,融入并分享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加快增收脱贫步伐。

 

 

 

 

 

 

 

 

 

 

 

 

 

 

 

 

 

 

 

 

报:省委常委,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副指挥长

送: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发: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县扶贫办

责任编辑:王仲光         电话:65334425         邮箱:dyxj@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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