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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激励扶贫一线干部,这个单位已经提拔了5人!

  • 发布日期:2020-09-03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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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科技下乡人员关心关爱力度,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依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考察识别选拔重用优秀干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对厅机关各处室局、所属各单位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科技下乡驻村驻乡一线工作人员,强化七项关怀激励举措,让一线工作人员安得下身、静得下心,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对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科技下乡驻村驻乡一线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干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提拔或重用,特别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对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正处级以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科技下乡驻村驻乡干部,任职期满后,符合提拔晋升条件的,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一般在一年内予以提拔或重用,近年来提拔任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表现优秀的干部5人。

    二是在招录(聘)事业编制人员时,对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科技下乡驻村驻乡一线工作,并在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给予适当放宽招录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

    三是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时,对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科技下乡驻村驻乡一线工作,并在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职称评审时,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科技下乡驻村驻乡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在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放宽评审条件,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截至目前,已淡化条件职称晋升2人次。

    五是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可根据本人申请配置空调、热水器、床及床上用品等必要的工作和生活用品,经费从厅和其所在单位公用经费中支出。工作期间相关资产由工作人员保管,工作结束后,调拨给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一线工作人员驻村驻乡期间的租房费,由厅和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是每年由厅按规定为一线工作人员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脱贫攻坚以来,给一线干部购买保险11人次,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的交通费,每月可以在家庭所在城镇与驻村之间往返4次,在工作经费之外依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交通费,公派出差差旅费和交通费另行报销。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其子女符合省政府机关幼儿园入园条件的,优先给予安排。

    七是对一线工作人员,所在单位领导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其思想状况、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患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时看望慰问,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生活困难补助。春节期间对一线工作人员及家属进行慰问,为一线干部解决必要的工作、生活租房费用等1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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