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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会议召开并强调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 发布日期:2021-05-2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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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上午,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会议召开,强调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把乡村振兴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心怀“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市委书记、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组长田丽霞主持会议并讲话。她指出,今年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扎实抓好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聚焦重点、有序推进,真正做到从政策、工作、帮扶对象、动力、机构队伍等方面有效衔接。要加强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扎实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田丽霞强调,要围绕农业高质高效,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扎实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要围绕乡村宜居宜业,加快推进乡村规划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中心,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在镇村实现优化配置。要围绕农民富裕富足,培育壮大一批劳务团队,强化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综合发展能力。

对于进一步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选派工作,田丽霞要求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实行市级统筹,结合各乡镇具体需求,按照“先定村后定人”的原则精准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要整合驻村工作力量,因村制宜、精准施策,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

田丽霞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意识,全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各专项小组和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坚决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力度,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党建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要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力度,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要继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以优良的作风推进乡村振兴。要大力挖掘乡村振兴中的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努力营造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精神;通报了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市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审议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审定东方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请示》《关于建立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农村党建促乡村振兴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批驻村第一书记和第二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选派交接工作的通知》以及第四批驻村第一书记、第二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名单。

市领导张长丰、韩运发、麦宏山、王志耿、符高波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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