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振兴要闻

《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推动实现土地管理全流程数字化

  • 发布日期:2023-05-24 10:05
  • 来源: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3日消息(记者谭琦)日前,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5月1日起施行。5月23日,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条例》。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构建了编、审、调、督、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打造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机器赋码、一地一码、一码管地等制度,推动实现土地管理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和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并首次将区域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提升到地方法规层面。


《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刘洋摄

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二级巡视员何谦介绍,《条例》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推进国土空间智慧治理、破解土地管理“难题”和细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定。具体来说,《条例》确定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地位,规定实施机器赋码、一地一码、一码管地制度,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不一致时应当修改专项规划,通过空间数据智慧治理落实国土空间和地类的唯一性。

《条例》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这是海南第一次将这一主体责任提升到地方法规层面。《条例》构建起了完整的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体系,在耕地保护激励引导、方式引导和创新引导方面都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对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集中连片造大田和提升农村土地规模经济效应等意义重大。

在化土地要素保障方面,《条例》规定可以采取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招挂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供应混合用地可以按照主导用途对应的用地性质实行差别化的方式供应土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可以实行整体供应。《条例》提到,要推行全链条智慧治理,打造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确定了土地超市的法定地位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市场要素保障机制。

此外,《条例》提到将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推动农村节约集约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优先用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乡村产业,为乡村振兴提供用地要素保障。另外,《条例》增加了对非法占用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罚则条款,解决了长期以来这一违法行为处置依据不足的难题。

《条例》的施行,是海南通过地方立法对近年来积极探索创新“土地超市”、智慧治理等新举措的固化和提升,助力推动海南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土地市场营商环境建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